『老年給付』
請領資格:
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,老年給付分3種給付項目:
1.老年年金給付;2.老年一次金給付;3.一次請領老年給付。
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,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;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,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。上述給付經本局核付後,不得變更。
1.老年年金給付:
被保險人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,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:
(1)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,並辦理離職退保者。
※上開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,107年提高為61歲,109年提高為62歲,111年提高為63歲,113年提高為64歲,115年以後為65歲。
請領年齡 |
60 |
61 |
62 |
63 |
64 |
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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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|
106 |
107 |
108 |
109 |
110 |
111 |
112 |
113 |
114 |
115 |
116 |
出生年次 |
46 年以前出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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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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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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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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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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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 年以後出生 |
(2)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,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滿15年,於年滿65歲時,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。
※注意事項:
1. 被保險人請領老年年金給付,於離職退保之翌日始具備請領資格。如離職退保日為該月最後一日者,應自次月起,按月發給。
2. 領取老年年金給付之後死亡,如果有未及撥入死者帳戶的老年年金,得由其法定繼承人請領。如果死者有老年給付差額,得由符合規定的受益人,另外再選擇請領差額。
2.老年一次金給付:
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,並辦理離職退保者。
※上開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,107年提高為61歲,109年提高為62歲,111年提高為63歲,113年提高為64歲,115年以後為65歲。
請領年齡 |
60 |
61 |
62 |
6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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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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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 |
1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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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 |
112 |
1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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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次 |
46 年以前出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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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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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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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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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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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 年以後出生 |
3.一次請領老年給付:
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,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,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經本局核付後,不得變更:
(1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,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。
(2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
(3)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。
(4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。
給付標準:
1. |
老年年金給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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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下列 2 種方式擇優發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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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平均月投保薪資×年資×0.775﹪+3,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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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平均月投保薪資×年資×1.5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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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按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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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,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;未滿30日者,以1個月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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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未達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提前請領者,以5年為限,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%,最多提前5年減給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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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延後請領者,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%,最多增給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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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提前或延後請領期間未滿1年者,依其實際月數按比例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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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提前或延後請領後,減給和增給比例不會再變更。 |
2. |
老年一次金給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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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;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,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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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。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,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;未滿30日者,以1個月計算。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,最多以5年計。 |
3. |
一次請領老年給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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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按退保當月起前 3 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;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,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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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;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,超過部分,每滿1年發給2個月,最高以45個月為限。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,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,最多以5年計,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最高以50個月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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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|
保險年資未滿 1 年者,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;未滿30日者,以1個月計算。 |
請領手續:
本會會員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攜帶:
- 會員本人身分證
- 會員本人印章
- 會員本人存摺封面影本
※至本會申請辦理,由會務人員幫您填寫申請書並送件!
勞保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5-30個工作日內核付,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(大約18-45天) 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。(年金需要久一點)
資料來源:勞保局網站
※ 如有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,洽工會會務人員詢問!
臺中市清潔服務職業工會
電話:04-26321006
(週一至週五早上8點至下午5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