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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勞保年金專戶,請領給付不受阻!
為保障勞保被保險人請領給付的權益,個人如因債務問題,
年金入帳可能遭扣押或執行,可以請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,
由本人持該證明文件、身分證件及印章,到土地銀行各地分行
或郵局申請開立勞保或國保年金專戶。
此項年金專戶,僅供勞保局匯入年金給付之用,不得存入其他款項。
專戶內之存款,經銀行及郵局控管,
不得作為抵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,
被保險人可在需用時隨時提領,請領給付有保障。
資料來源:轉貼自勞保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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